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
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日常运营和临时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金融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浙商银行等金融机构。上述授信额度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信用证敞口和保函等中间业务敞口以及特定权限业务额度等。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最终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申请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