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
益总计 563.50 万股/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占公司目前
股本总额 40,009.00 万股的 1.408%;其中,首次授予 491.70 万股/份,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9.00 万股的 1.229%,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7.26%;预留 71.80 万股/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9.00万股的 0.179%,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2.74%。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经济开发区广州东路 66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强翔
成立日期:2004 年 01 月 16 日
上市日期:2020 年 09 月 30 日
经营范围:人造草纤维单丝、人造草纤维长丝、人造草坪、人造草坪铺装设备、人造草坪维护设备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人造草坪铺装胶水、人造草坪接缝布销售、进出口;人造草坪场地铺装;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园艺产品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营业收入 2,461,430,298.21 2,470,754,977.90 2,301,660,263.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1,224,177.34 447,030,482.43 380,293,419.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18,647,568.16 428,849,162.21 355,158,574.8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7,635,461.09 505,917,225.09 255,649,774.43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92,167,260.64 2,289,321,191.76 1,998,801,865.06
总资产 3,120,099,828.57 2,830,442,739.18 2,398,875,677.46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8 1.12 0.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8 1.12 0.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1.05 1.07 0.89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32 21.01 2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7.78 20.15 18.95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王强翔先生,董事姜世毅先生、樊继胜先生、王淮平先生,独立董事王耀先生、郭伟先生、文兵荣先生。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杨波先生,股东代表监事张小平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江淑莺女士。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6 人,分别是总经理王强翔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姜世毅先生、副总经理陈金桂先生、赵春贵先生、李兰英女士、陈国庆先生。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监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563.50万股/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40,009.00万股的1.408%;其中,首次授予491.70万股/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009.00万股的1.229%,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7.26%;预留71.80万股/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009.00万股的0.179%,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2.74%。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81.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009.00万股的0.952%。其中首次授予
338.8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009.00万股的0.84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88.92%;预留42.2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009.00万股的0.10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11.08%。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82.5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009.00万股的0.456%。其中首次授予152.9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009.00万股的0.38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83.78%;预留29.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009.00万股的0.07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16.22%。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监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36 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总监级管理人员;
3、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时与公司或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原则上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 占目前总
激励对象类别 权数量 授予股票期权 股本的比
(万份) 总量的比例 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38.80 88.92% 0.847%
(122 人)
预留部分 42.20 11.08% 0.105%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