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6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4 日(星期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星
期四)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董事会提名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吉艳女士、杨影霞女士、蔡建斌先生、蔡丽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相关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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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董事会提名李胜兰女士、周兵先生、王新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相关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选举。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结合公司及所处行业情况、市场情况等因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20,000 元(税前),按月发放。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制订相关制度,并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4.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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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4.07《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4.08《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4.09《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4.10《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4.11《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4.12《关于修订<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4.13《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14《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15《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16《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17《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4.01 至议案 4.08 尚需逐项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并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第三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40 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6、授权安排: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上述方案,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和其他中介机构;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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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续保或者重新投保无需另行审议。授权有效期限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审议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建 1 艘 LPG 运输船”因优化部分设
备配置、监理费增加以及汇率变动等因素影响,实际投资总额有所增加。为保障“购建1 艘 LPG 运输船”的顺利实施,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建需要,公司拟将“未明确投向
的募集资金”中的 7,000 万元用于“购建 1 艘 LPG 运输船”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星期二)14:00 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耀中
广场 A 座 2116 公司大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