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3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79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
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49,683,279.36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 2021 年半年度利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93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442,969,86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9,424,496.97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1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0%。
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股东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对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