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公司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530.4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010.0680 万
股的 3.12%。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上市。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 1 号。公司主 要从事汽车传动系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等速万向节、传 动轴总成和轮毂单元。公司主要是为国内外汽车售后市场提供适配的传动系统零 部件产品和相关服务,并已具备传动轴总成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能力,以及 整车配套能力。公司三大主要产品:等速万向节、传动轴总成和轮毂单元已经对 全球主流车型实现基本覆盖。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294,134.56 248,714.41 184,116.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787.97 11,724.95 9,224.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0,779.59 8,374.05 5,105.5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0,208.82 147,920.15 137,289.14
总资产 313,853.65 262,527.83 226,351.34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47 0.73 0.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46 0.73 0.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1.29 0.52 0.38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98 8.22 9.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3.08 5.87 5.17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周家儒、Richard Zhou
(周隆盛)、黄正荣、周崇龙,独立董事朱健、陈海生、王许。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刘元军、监事郑昌伦、
职工监事李智月。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4 人,分别是: Richard Zhou(周隆盛)、黄正荣、
周崇龙、赵东升。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 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 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530.4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010.0680 万股的 3.12%。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93.50 万股,预留部分未进行授予。
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 530.40 万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授予权益 1,123.9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010.0680 万股的 6.61%。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104 人(占公司截止 2022 年底员
工总数 2,336 人的 4.45%),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
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
内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公司网站或
者其他途径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会可在激励对象范围内调整激励对象,经公
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过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授予限制性股票 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1 周崇龙 董事、副总经理 15.00 2.83% 0.09%
2 赵东升 副总经理 20.00 3.77% 0.12%
3 黄正荣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 15.00 2.83% 0.09%
务总监
核心骨干人员(101人) 480.40 90.57% 2.82%
合计(104人) 530.40 100.00% 3.12%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0.46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0.46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16.69 元的 50%,为每股 8.35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20.91 元的 50%,为每股 10.46
元。
七、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