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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088 沪市 冠盛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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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08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13

60508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作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盛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冠盛股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公司将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稳定采购成本为目的,结合销售和生产采购计划,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实现对冲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以此达到稳定采购成本的目的,保障公司业务稳步发展。

    二、期货套期保值的开展方式

  1、期货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主要为热卷、螺纹钢等金属化工类品种。

  2、投入资金规模及来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3、实施主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4、有效期:董事会根据公司制定的《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要为规避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出现背离,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造成交易损失。
  3、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从而带来风险。可能存在因期货交易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没有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损失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四、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并对保证金的投入执行严格资金划转签批流程,确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交易投入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获批额度。

  3、公司建立《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同时不断加强相
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做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主要期货市场主流品种,市场透明度高,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其公允价值。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及披露。

    六、程序履行情况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控制期货投资风险;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生产运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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