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相关格式指引要求的规定,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2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91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6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449.82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72.6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7,477.15 万元,已于 2021 年 2 月 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 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度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78,709.88 万元
(包含用于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6,320.1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63,852.38 万元(含利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37,477.1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52,214.78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031.27
项目投入 C1 26,495.1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053.8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78,709.88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5,085.1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3,852.3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3,852.38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F1 51,852.38
尚未归还的现金管理余额 F2 12,000.00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子公司焦作华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中
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2022 年 6 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
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和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华埠 366279078700 292,782,707.75 募集资金
支行 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 1209290229200013670 41,461,164.92 募集资金
华埠支行 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517907228410806 178,342,283.27 募集资金
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8111101012701468632 5,937,602.69 募集资金
专户
合 计 518,523,758.63
[注]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华埠支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该募集
资金专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有 40,961,164.92 元存款余额属于协定存款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320.10万元。其中年产3万吨山梨糖醇技改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2,141.11万元,全厂节能节水减排绿色发展综合升级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4,178.99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34 号)。公司保荐机构瑞信证券出具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16,320.1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届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20,000,000.00 元
进行现金管理,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华埠支行购买了大额存单。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工程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资金 37,570.00 万元中的 35,041.25 万元变更投入“年产 3 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子公司唐山华悦变更为本公司,实施地点由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变更为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 18 号。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后,剩余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 2,528.75 万元(不含账户利息),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年产 3 万吨木糖醇技改项目”,并变更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 27,057.96 万元投入“年产 3 万
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焦作华康。同时,将终止“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投入“年产 3 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后,未
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 2,528.75 万元用于“年产 3 万吨 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
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