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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068 沪市 明新旭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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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068: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20-11-03

605068: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PDF查看PDF原文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MingxinAutomotive Leather Co., Ltd.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承诺:

  1、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明新旭腾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明新旭腾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明新旭腾股份总数的 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本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5、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而终止,亦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庄严承诺:

  1、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本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5、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而终止。

    (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明新资产、德创管理承诺:
  1、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企业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企业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企业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企业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5、上述承诺不因本企业不再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而终止。

    (四)发行人股东何杰、陈跃、龚缨晏承诺:

  1、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若本人拟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3、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五)发行人股东旭腾投资承诺:

  1、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企业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企业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企业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企业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六)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贤军、胥兴春、曹逸群、卜凤燕、袁春怡、余海洁等 6 人承诺:

  1、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的旭腾投资的合伙财产份额,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明新旭腾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明新旭腾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明新旭腾股份总数的 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本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5、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二、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承诺:

  1、本人对明新旭腾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愿意长期持有明新旭腾股票。
  2、在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明新旭腾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明新旭腾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人减持明新旭腾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减持明新旭腾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明新旭腾,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自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而终止。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庄严承诺:

  1、本人对明新旭腾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愿意长期持有明新旭腾股票。

  2、在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明新旭腾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明新旭腾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人减持明新旭腾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减持明新旭腾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明新旭腾,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自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而终止。

    (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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