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新旭腾”、“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3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网下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3.17 元/股,网下
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以23.17元/股在 2020 年 11月 1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11
月 11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
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11 月 13 日(T+2 日)日
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8、发行人2019年营业收入为65,813.24万元,同比增长15.3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931.69万元,同比增长65.8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27.04万元,同比增长58.54%。
经审计,公司2020年1-6月年营业收入为34,485.33万元,同比增长34.1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80.16万元,同比增长64.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26.35万元,同比增长71.46%。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公司经审阅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6,749.30万元,同比增长29.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35.55万元,同比增长44.47%;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17.82万元,同比增长51.74%。
公司预计2020年度营业收入78,011.58万元至83,143.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18.53%至26.33%;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331.18万元至23,178.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13.38%至29.26%;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742.27万元至22,607.08万元,较上年同期波动约18.03%至35.15%。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综上,截至目前,公司运营情况与盈利能力保持稳定增长趋势,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较为稳定,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较大变化,不存在业绩亏损或较上年同期下滑的情况。公司经营业绩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新增多款配套车型、订单量持续增长,且原材料价格走低所致。同时,主要原材料牛原皮的采购价格受皮料市场供求关系影响持续走低,使得公司毛利率呈上升趋势。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经营业绩下滑风险”及“原材料采购成本波动风险”分别进行了相应的风险
提示。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理性参与决策。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2020 年 11 月 1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1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384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明新旭腾”,股票代码为“60506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明新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07068”。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一创投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150.00万股,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49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66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
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3.17 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5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96,155.5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8,955.50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87,200.00 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87,200.00 万元。发
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T-6 日)在《明新旭
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T 日(2020 年 11 月 11 日),任一配售
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11 日(T 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23.17 元/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23.17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
过 300 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 100 万股,且应为 10 万股的整数倍)。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