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33 证券简称:美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64,287,026.87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8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 12.69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8,92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37,078,608.0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91,843,391.9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192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备案情况
规模(万元) 额(万元)
1 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生 2020-610526-26-03-
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15,259.91 10,284.339193 038685
2 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 7,370.00 7,000.000000 2019-610162-74-03-
026648
3 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8,268.28 4,300.000000 2020-610162-72-03-
050814
4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3,279.18 3,000.000000 2020-610162-65-03-
067161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4,600.00 14,600.000000 -
合计 48,777.37 39,184.339193 -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发行人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使用自有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先行置换截至募集资金到位之日已投入项目的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
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2746 号),截至 2021 年 9 月 8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64,287,026.8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
额 额
1 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生产基地 102,843,391.93 21,261,526.86
技术改造项目
2 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 70,000,000.00 20,257,190.80
3 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43,000,000.00 20,037,433.08
4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30,000,000.00 2,730,876.13
合计 245,843,391.93 64,287,026.87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关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事务所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230Z2746 号”《 关于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
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即使用募集资金 64,287,026.87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64,287,026.87 元,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六、 上网公告及备查文件
(一)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五)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