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1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42.9076 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和股份”)于2022 年10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 301 名,可行权数量合计42.9076 万份。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10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10 月13 日至2021 年10 月22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
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 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
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10 月28 日,公司召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表示同
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 年10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 预留部分权益授予
授予日期 2021 年11 月5 日 2022 年9 月2 日
授予价格 32.10 元/份 32.10 元/份
授予数量 154.0506 万份 39.4333 万份
授予人数 323 人 51 人
(三)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2022 年8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
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69,750,994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 67,437,748.50 元(含税)。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6 日,除
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7 日。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2.35 元/份调整为 32.10 元/份。
(四)本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
本次行权为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行权。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
期权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 30%。首次授
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1年11月5日,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2
年11 月5 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满足行权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考核指标A 达成情况:
考核指标 A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行权期 净利润 营业收入
(指标权重 50%) (指标权重 50%)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 为 278,002,762.25 元,剔除全部在有效
第一个行 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 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 期内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
权期 率不低于 94.52% 长率不低于 12.98%
付 费 用 影 响 2,923,500.00 元 后 为
公司层面考核指标 A 业绩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标准系数(M), 280,926,262.25 元,较 2020 年增长
具体如下: 175.99%;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
业绩完成情 净利润、营业 净利润、营业收 净利润、营业 2,898,620,127.51 元,较 2020 年增长
况 收入均达标 入二者达标其 收入均未达标
一 48.51%。考核指标A 达成,对应标准系
标准系数M 数M 为100%。
100% 50% 0%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 考核指标B 达成情况:
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显示,2021
公司层面考核指标 B 业绩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标准系数(N),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具体如下: 325,967,338.12
元,占 2021 年营业总收入比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