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3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雪天盐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1、本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不构成强制的法律约束,具体合作事项、合作细节等尚需进一步协商约定并签署相关协议,后续协议的签署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不可抗力:如遇国家政治、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协议执行情况,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经友好协商,公司与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天盐业”)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5870340659
3. 法定代表人:冯传良
4. 注册资本:147,448.049 万元
5.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 388 号
6.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16 日
7. 经营范围:从事食盐、工业盐、其他用盐及盐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分装、批发、零售、配送;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塑料制品、包装物料、日杂百货、五金交电、文化用品的生产销售;农牧产品、饲料、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的销售;阻垢剂、絮凝剂、抗结剂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生产与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合法资产进行股权、超市投资及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新材料、节能技术推广和应用服务;自有房屋租赁。
8. 主营业务:雪天盐业是全国盐行业第一家跨省联合、产销一体的上市企业(上市代码:600929),主要产品为食用盐、工业盐、纯碱、烧碱、氯化铵、双氧水、芒硝等,拥有湘衡盐化、湘澧盐化、重庆湘渝盐化、江西九二盐业等 7 大生产基地以及 14 家市级分公司、26 家省外分公司,各类盐及盐化产品产能 720 万吨/年。食盐产品覆盖各省区市,全国布局基本完成,产品行销日本、韩国、东南亚、中东等地。“雪天”食盐作为中国驰名商标,以高纯、健康的产品特性,分别被亚组委、中国烹饪协会授予杭州亚运会官方指定用盐、中国烹饪协会比赛指定用盐。
9.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为雪天盐业控股股东,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其实际控制人。
1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雪天盐业资产总额
837,623.79 万元,负债总额 317,698.29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78,026.42
万元,归母净利润 40,171.13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雪天盐业资产总额 830,307.15 万元,负
债总额 231,988.83 万元,2022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329,485.83 万元,归母净利
润 46,115.49 万元。
11.与公司之间的关系:雪天盐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因疫情防控需要,双方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以网络远程方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
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双方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一)建立合作关系
1、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和特色,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战略合作,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层次,并力争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2、在保持甲方对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二盐业”)的绝对控股权的基础上,甲乙双方以现有产业为基础,双方成立共同体,整合园区相关产业进行深度合作。
(二)合作意向
1、九二盐业氯碱业务努力促成产能扩产到 50 万吨以上;
2、甲乙双方以现有产业为基础,开展下游产业的深度合作,比如双方可以成立合资公司实现产业链延伸;
3、在上述意向能够顺利落地,稳步实施推进过程中,双方还可以考虑后续在履行完成必要决策程序前提下,就双方各自所属企业开展股权方面的进一步合作,双方亦可协商采取其他可行的合作方式,以期共同发展。
(三)协议之终止
1、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 2022 年 10 月 17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止;
2、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双方未另行签订具体合同项目协议,则本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续签本协议;
3、不可抗力,如遇国家政治、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协议执行情况,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如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解除通知送达对方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系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上述合作意向、合作方式等均需双方另行签订合作协议,具体以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紧紧围绕着战略发展定位,在现有氟化工产业链基础上,继续强链、延链、补链,本次与雪天盐业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在氟化工、氯碱领域开展产业融合、产业链延伸等深度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产业链上下游联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业绩的影响将视双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不构成强制的法律约束,具体合作事项、合作细节等尚需进一步协商约定并签署相关协议,后续协议的签署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合作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