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周二)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6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国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实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胡永忠因其近亲属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赞成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二)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同意公司拟定的《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监事胡永忠因其近亲属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赞成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办公系统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监事胡永忠因其近亲属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赞成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