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2-061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合计人民币 5,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1. 浙商金惠周周购 273 天滚动持有第 2 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
1. 浙商金惠周周购273天滚动持有第2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
理财期限为 2022 年 9 月 14 日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悦护
理”或“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资金正常周转使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自有资金
的情况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亿元(含 20.00 亿元)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时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该决议自获得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含 12 个月)有效。
一、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向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豪悦
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92)。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具体赎回情况如下:
序 受托方名 金额 赎回金 实际收
号 称 产品名称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率 额(万 益(万
元) 元)
浙商金惠周
浙商证券 周购 273 天
1 股份有限 滚动持有第 5,000 2021.12.14 2022.9.13 5.48% 5,000 204.94
公司 2 期债券型
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二、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
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产品基本情况
产 结 参考 是否
受托 产品 金额 预计年 预计收 品 收益 构 年化 构成
方名 类型 产品名称 (万元) 化收益 益金额 期 类型 化 收益 关联
称 率 (万元) 限 安 率 交易
排
浙商 浙商金惠周周购 非保
证券 银行 273天滚动持有第2 273 本浮
股份 理财 期债券型集合资产 5,000 - - 天 动收 - - 否
有限 产品 管理计划 益
公司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的介入,但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
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1. 浙商金惠周周购 273 天滚动持有第 2 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名称 浙商金惠周周购 273 天滚动持有第 2 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类型 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最 低 初 始 本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时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初始资产不得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但法律法规、监管机构
集 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 募集规模 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公告设置本资产管理计划的募集规模上限。
计 存续期限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为 10 年,可提前终止,可展期。
划 初 始 募 集 本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募集期自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60 日。具体时间由资产管理人
基 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合同》的规定确定,于管理人指定网站公告。
本 封闭期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除开放期以外的其他时间,均为封闭期,封闭期间不办理参与、退出等业务。
信 本集合计划自成立之日起每个自然周周一至周三开放,每个开放日可办理份额申购业务以及锁定期满的份
息 额赎回业务。若开放期遇法定节假日、非工作日,则当日不开放,且开放期不顺延。
委托人每笔资金自参与日(含)(初始募集期认购的为本计划成立日,存续期申购及红利再投资参与的为
份额参与申请日)起需锁定 273 天,委托人可于锁定期满 273 天的自然周对日申请退出集合计划,若该日
为非开放日,则委托人可于此后最近一个开放日申请退出集合计划。若委托人未在前述对应开放日退出的,
则委托人持有的份额需以对应开放日为起点继续锁定 273 天,委托人可于锁定期满后的自然周对日申请退
出集合计划,若该日为非开放日,则委托人可于此后最近一个开放日申请退出集合计划,以此类推。
举例:若委托人锁定期起始日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周一),则锁定满 273 天后的自然周对日为 2022 年 2
月 7 日(周一)。
开放期 (1)若 2022 年 2 月 7 日为开放日,则委托人可申请退出集合计划,若委托人未申请退出,则自 2021 年 8
月 9 日起继续锁定 273 天,直至下一个锁定期满的自然周对日 2022 年 11 月 7 日(周一)可申请退出,依
次类推。
(2)若 2022 年 2 月 7 日恰逢法定节假日、非工作日,则 2022 年 2 月 7 日不开放,且开放期不顺延。委
托人可于此后最近一个开放日,即 2022 年 2 月 8 日(周二)申请退出集合计划,若委托人未申请退出,
则自 2022 年 2 月 8 日(周二)起继续锁定 273 天,直至下一个锁定期满的自然周对日 2022 年 11 月 8 日
(周二)可申请退出,依次类推。
备注:份额锁定期起始日为参与日(初始募集期认购的为本计划成立日,存续期申购及红利再投资参与的
为份额参与申请日)。
存续期内,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对各开放期净申购规模上限以及单个委托人参与集合计划份额的上限分
别进行限定。具体开放安排以资产管理人公告为准,届时资产管理人指定网站上发布公告即视为履行了告
知义务。
本集合计划可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动、资管合同发生变更、展期、自有资金比例被
动超限的情况下设置临时开放期,并且临时开放期内委托人仅可申请退出集合计划,不可申请参与集合计
划。
根据实际发行情况,管理人有权暂停或延长开放期,相关开放期安排由管理人在指定网站提前公告。
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初 始 募 集 人民币1.00元
面值
1、投资范围
本计划主要投资于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固定收益类资产、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
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其中,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
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特种金融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银行间交易商
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和
现金、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货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