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发行人”或“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3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10 月 28 日(T 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投
资者在 2020 年 10 月 2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
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10 月 30 日(T+2 日)日
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
7、发行人近期业绩波动较大。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发行人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16,505.81 万元、13,559.42 万元和 17,569.14 万元,
2018 年度同比下降 17.85%,2019 年度同比增长 29.57%。近三年,特种纸行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未发生重大变化,造成发行人 2018 年度盈利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国内其他格拉辛纸生产厂商新增产能开始释放,导致发行人格拉辛纸毛利率有所下降;同时,随着发行人子公司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五星”)特种纸项目逐步推进、公司管理人员薪酬增长、公司准备上市导致中介费用增长、汇兑损失增加等因素导致期间费用同比有所增长。随着下游市场的增长,2019 年度发行人盈利能力有所回升。公司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7,592.79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0.5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925.16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0.50%;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7,569.14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9.57%。
经审计,2020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5,483.52 万元,较去年同期
增长 3.26%,主要系江西五星 15 万吨格拉辛纸生产线产能利用率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江西五星格拉辛纸销量增加,以及转移印花纸生产线投产,导致营业
收入增长。2020 年 1-6 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662.94 万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79.09%;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 14,960.50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98.00%,主要系:(1)2020 年 1-6 月,
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2)2019 年 1-6 月,发行人子公司江西五星格拉辛纸生产线开始投入生产和销售,2019 年 1-6 月江西五星形成亏损约 2,000 万元导致。
以公司 2020 年 1-6 月经审计的已实现业绩为基础,公司预计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190,501.42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3.24%;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 23,989.21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08.25%;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 22,181.98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7.01%,主要原因为:(1)2020 年 1-9 月,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2)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子公司江西五星格拉辛纸生产线开始
投入生产和销售,2019 年 1-9 月江西五星形成亏损约 2,700 万元,2020 年 1-9
月已实现盈利。上述 2020 年 1-9 月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也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
8、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询价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重要提示
1、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1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五洲特纸”,股票代码为“60500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代码为“707007”。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五洲特纸所处行业为“C22造纸和纸制品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华创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华创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请符合资
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 业务专栏-IPO 规则及通知-主板中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 IPO 系统用户手册_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4,001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40,001万股,本次发行不超过4,001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
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800.7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0%,网上
初始发行数量为 1,200.3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0%。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账户、机构投资者账户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
(即 2020 年 10 月 21 日(T-5 日))的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
的注册工作。
华创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
只有符合华创证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5、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T-1 日)进行
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20 年 10 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