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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9年6月17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9-06-21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Quzhou Wuzhou Special Paper Co., Ltd.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通波北路 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 216 号)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采取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
方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0,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云福、林彩玲、赵磊、赵晨
佳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
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
依照证券市场当时有效的规定制定减持计划,提前将减持计划告知
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在公司公告后,根
据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以上承诺在公司上市后承诺期限内持续有效,
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
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若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因相关
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同时,发行人董事长赵云福、董事林彩玲、董事兼总经理赵磊
还作出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 6 个月
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 6 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从公司
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发行人持股 5%以下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曹亮、林万明、
赵云飞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本人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
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
依照证券市场当时有效的规定进行;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
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若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因相关
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3、发行人持股 5%以下的股东、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发行人员
工持股平台宁波云蓝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合伙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合伙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
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合伙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
动延长 6 个月;
本合伙企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
协议转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在实施
减持时,依照证券市场当时有效的规定制定减持计划,提前将减持
计划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在公司公
告后,根据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
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若因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
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
合伙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
的收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
赔偿损失。
4、发行人持股 5%以下的机构股东古道煦沣二期、浚泉信德、
龙湾科创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合伙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合伙企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
协议转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在实施
减持时,依照证券市场当时有效的规定进行;
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
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若因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
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
合伙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
的收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
赔偿损失。
5、发行人持股 5%以下的自然人股东胡维德、姜云飞、罗邦毅
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
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
依照证券市场当时有效的规定进行;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
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若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因相关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6、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
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
依照证券市场当时有效的规定制定减持计划,提前将减持计划告知
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在公司公告后,根
据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以上承诺在公司上市后承诺期限内持续有效,
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 6 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
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
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若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因相关
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9 年【 】月【 】日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
说明书“ 风险因素” 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云福、林彩玲、赵磊、赵晨佳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上海证券
交易所允许的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依照证券市场当时有效的
规定制定减持计划,提前将减持计划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
露工作。在公司公告后,根据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以上承诺在公司上市后承诺期
限内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
信履行股东的义务。若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
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转让相关股份所
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同时,发行人董事长赵云福、董事林彩玲、董事兼总经理赵磊还作出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
后 6 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2、发行人持股 5%以下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曹亮、林万明、赵云飞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于本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