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奥股份”)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经审慎评估,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青岛)建设项目”、“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唐山)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56.00万股,发行价格 16.1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9,538,4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128,896,686.7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全部到账,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113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8,053.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 截止期末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入进度
1 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 33,351.02 5,072.77 15.21%
备(青岛)建设项目
2 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 41,738.65 530.14 1.27%
备(唐山)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800.00 7,450.71 58.21%%
4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100.0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经审慎评估,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青岛)建设项目”、“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唐山)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具体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预计投入使用时
序号 投资项目 间
调整前 调整后
1 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 18 个月 43 个月 2023 年 12 月
备(青岛)建设项目
2 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 18 个月 43 个月 2023 年 12 月
备(唐山)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4 个月 36 个月 2023 年 5 月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是基于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战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的综合考虑,具体原因如下:
(1)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青岛)建设项目、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唐山)建设项目
高铁新造及检修业务一直作为公司主营业务,自 2020 年以来,受市场、环境和新冠疫情
的影响,国内动车组需求较往年大幅减少,同时因不间断疫情影响,出行人数大幅减少,高铁动车上线密度下降,由此导致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动车组新造及检修业务相关订单下滑较大。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客户开发及订单情况推进项目建设,导致项目进展不及预期,目前产能基本满足客户需求。综合上述原因,公司放缓了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青岛)建设项目、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唐山)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控制了投资规模。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受新冠疫情反复影响,项目建设所需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组织等各方面皆受到了制约,导致整个项目推进计划有所延后。截至目前,该项目整体看来并未完全达到公司预期的可使用状态。
为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调整“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青岛)建设项目”、“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唐山)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延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公司结合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现状、当前实际使用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本着安全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整体经营,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公司结合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现状、当前实际使用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对结合市场环境、客观情况的变化判断而作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