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PHARMACEUTICALCO., LTD.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1-096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药品生产技术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与浙
江健煦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煦医药”)就“八正颗粒”
的药品生产技术转让、与开封大宋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宋制药”)就“复脉定胶囊”、“清脑降压颗粒”的药品生产技
术转让签署了相应的《转让协议》(详见公司 2018-051、2019-046
号公告),但因交易对手方一直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B 证),
导致未将转让品种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到交易对手方名下。近
日,经各方友好协商,并经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公司与相关方
签署了后续推进协议,现将相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八正颗粒”的药品生产技术转让事项
公司与健煦医药、云南省曲靖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
靖药业”)签订了《关于八正颗粒技术转让协议之三方补充协议》,
各方同意将“八正颗粒”药品品种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该品
种的研制原始资料、药品处方、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再注册资
料及新药证书等生产技术和知识产权)转让给曲靖药业。
1、曲靖药业基本情况
名称 云南省曲靖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 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和西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300709795410U
法定代表人 何智良
注册资本 1,800 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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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ANFANGSHENGPHARMACEUTICALCO., LTD.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 1999 年 3 月 4 日
经营期限 1999 年 3 月 4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中药,西药制剂生产、销售。
股东情况 何智良(认缴出资 1,800 万人民币,持股比例 1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6,298.72万元,净资产为2,190.2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107.45 万元,净利润 648.73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7,019.88 万元,净资产为 2,275.86
万元;202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3,163.88 万元,净利润 86.88 万元。
2、定价情况
经公司与健煦医药、曲靖药业协商一致,受让方健煦医药指
定曲靖药业受让“八正颗粒”的药品生产技术,不涉及定价变更。
3、除本次八正颗粒药品品种的所有权转让交易外,曲靖药
业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二、“复脉定胶囊”、“清脑降压颗粒”的药品生产技术转
让事项
公司与大宋制药、河南比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
福制药”)签订了《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各方同意大宋制药将
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比福制药。
1、比福制药基本情况
名称 河南比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新尉工业园区建业路 6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200MA482HKN4N
法定代表人 师新伟
注册资本 87,000 万人民币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 2020 年 3 月 12 日
经营期限 2020 年 3 月 12 日至长期
药品生产(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药品批发(凭有效许可证核定
的范围经营),医疗器械生产(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医疗器械
经营范围 销售(需经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食品生产(凭有效许可
证核定的范围经营),食品销售(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中药饮
片加工、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药品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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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大股东:师新伟(认缴出资 21,748 万人民币,持股比例 25%),吴战军
(认缴出资 6,302 万人民币,持股比例 7.24%),师世伟(认缴出资 5,510
万人民币,持股比例 6.33%),师国伟(认缴出资 4,413 万人民币,持股比
股东情况 例 5.07%),王治军(认缴出资 4,386 万人民币,持股比例 5.04%),师占新
(认缴出资 2,664 万人民币,持股比例 3.06%),马占果(认缴出资 5,510
万人民币,持股比例 6.33%),王益民(认缴出资 2,093 万人民币,持股比
例 2.40%),王市委(认缴出资 2,062 万人民币,持股比例 2.37%),杨智勇
(认缴出资 1,967 万人民币,持股比例 2.26%)
财务数据 尚未实际经营
2、定价情况
经公司与大宋制药、比福制药协商一致,大宋制药暂未支付
的合同款项由比福制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不涉及定价变更。
3、除本次复脉定胶囊、清脑降压颗粒药品品种的所有权转
让交易外,比福制药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关于八正颗粒技术转让协议之三方补充协议》
甲方:方盛制药;乙方:健煦医药;丙方:曲靖药业
1、协议签订背景
(1)2018 年 6 月 11 日,甲、乙双方签订《八正颗粒技术
转让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转让其名下“八正颗粒”(以下简
称“转让品种”)的生产技术、知识产权等相关事宜。
(2)乙方已按原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完成 30 万元转让
费,但因乙方单方面原因,甲方至今无法将转让品种转让至乙方
名下。
2、交易内容
根据原协议相关约定,现乙方指定丙方作为转让品种的接收
方,各方确认将按照政府药品主管部门发布的《药品上市后变更
管理办法(试行)》等药品上市许可转让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方式完成将转让品种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生产地址变更至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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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的相关手续。
(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一》(复脉定胶囊)、《权利义
务转让协议二》(清脑降压颗粒)
甲方:方盛制药;乙方:大宋制药;丙方:比福制药
1、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乙方将其在原协议项下“乙方”
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乙、丙方之间如有
纠纷由乙丙双方自行解决,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和履行。
2、除本协议约定的变更外,原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等其他
内容均不发生任何变更。由丙方继续履行原协议中约定的“乙方”
的义务和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丙方取得原协议中乙方的地
位。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项系前期已达成交易的后续推进方案,签署相关协议
有利于推进前期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未来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