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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98 沪市 方盛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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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98:方盛制药关于公司参与设立的产业基金对外投资暨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5

603998:方盛制药关于公司参与设立的产业基金对外投资暨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1-071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设立的产业基金对外投资暨全资子公

              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盛制药”)参与投资设
立的长沙星辰康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辰康健基金”)对公司全
资子公司湖南方盛恒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景医药”)进行了增资扩股,
公司放弃了增资扩股权,公司所持股份数未发生变动,但持股比例降至54.55%;

     风险提示:医药研发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
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
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谨慎投资。

  2021年7月13日,公司接到星辰康健基金(公司作为有限合
伙人认缴出资占比为30%)通知,其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恒景医药
增资1,000万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暂未办理。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鉴于恒景医药主要研发的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
市场容量较大,如研发项目取得药品注册证书获准生产上市销售
后,具有可观的投资收益回报。经星辰康健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
决定,星辰康健基金与恒景医药及公司签订了《增资协议》,决
定以人民币1,000万元对恒景医药进行增资,公司放弃了同比例
增资扩股权。

  2、本次星辰康健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亦


  不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3、各方同意以恒景医药本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 2,200 万元

  人民币作为股权定价基础,给予恒景医药 2,200 万元估值,由星

  辰康健基金以每一元注册资本 1 元的价格对恒景医药新增股权

  进行认购。星辰康健基金增资 1,000 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

  星辰康健基金占恒景医药股权比例为 45.45%,公司占恒景医药

  股权比例降低至 54.55%。

      恒景医药完成增资后股东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方盛制药                                1,200      54.55%

      长沙星辰康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45.45%

                      合计                                  2,200    100.00%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恒景医药基本情况

      名称      湖南方盛恒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MA4T48F502

      住所      长沙高新开发区嘉运路 299 号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楼 5 楼

  法定代表人    欧阳

    注册资本    1,200 万元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21 年 2 月 26 日

    经营期限    2021 年 2 月 26 日至无固定期限

                药品、生物制品、中医药、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物药品技术、化学药品

                制剂技术的开发;生物技术推广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

    经营范围    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生物制品的零

                售;化学药制剂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 P2P 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

                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为 0 万元,净资产 0 万元;2021 年 1-3 月,
                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


股东情况    方盛制药认缴出资 1,200 万元,持股比例 100%

    2、恒景医药业务情况

    恒景医药成立于 2021 年 2 月,是一家致力于研发注射用紫

杉醇(白蛋白结合型)产品项目的公司。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
结合型)为一种抗微管药物,用于治疗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
腺癌或辅助化疗后 6 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原研药由美国
Abraxis BioScience 公司开发。本品与普通的紫杉醇注射剂相
比,该产品过敏反应更少,给药剂量更高,给药速度更快。

    国内方面,经公司查询,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已经
纳入国家第二批集中采购药品中,已获得该药品生产批文的有浙
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江苏恒瑞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湖南科伦制药
有限公司五家企业。

    根据恒瑞医药(证券代码:600276)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显
示,其2020年共生产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199.89万瓶,
共销售180.25万瓶。米内网数据显示,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
合型)2020年国内市场销售额约为31,704.62万美元;2021年1-3
月国内市场销售额约为9,873.28万美元。2019年中国城市公立医
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中心以及乡镇卫生院终端紫杉醇销
售额超过75亿元,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市场份额由2013
年的7.60%上升至2019年的38.60%。

    三、《增资协议》主要条款

    投资方:星辰康健基金;标的公司:恒景医药;

    原股东:方盛制药

    (一)本次增资

    1、估值基础

    各方同意以标的公司本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2,200万元人民
币作为股权定价基础,给予标的公司2,200万元估值,由投资方

以每一元注册资本1元的价格对标的公司新增股权进行认购。

  2、增资方案

  投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标
的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增加至2,2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000万元,由投资方共以投资价款1,000万元认购。其中:投资
方出资额为1,0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1,000万
元全部计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投资方在本次增资完成后持有标
的公司45.45%的股权。

  3、分期出资

  投资方增资款分四期出资,在满足本协议投资前提条件、各
期出资的前提条件后支付,投资方具体出资情况如下:第一期支
付增资款196万元;第二期支付增资款275万元;第三期支付增资
款339万元;第四期支付增资款190万元。

  (二)投资和付款的前提条件

  1、投资前提条件

  各方确认,投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投资前提条件满足后,投
资方需履行支付投资价款的义务。

  2、各期出资的前提条件

  投资方投资价款分四期出资,投资方支付各期投资价款的义
务以各期前提条件得到满足为前提。

  3、满足前提条件的时限

  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在 2021 年 7 月 30

日前,促使投资前提条件得到全部满足,并及时将该等交易条件
得到满足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给投资方。否则,投资方有权单方
解除本协议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4、不满足各期出资前提条件时投资方的权利

  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促使各期出资的前
提条件得到全部满足,并及时将该等交易条件得到满足的相关证

明文件提交给投资方,如标的公司未能满足各期出资的前提条
件,投资方有权拒绝后续出资并选择行使约定的处置权。

  (三)增资价款的监管与运用

  1、资金运用

  标的公司在收到增资价款后至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办
理完毕之前,未经投资方书面同意,增资专用帐户中的投资价款
不得动用。增资资金应用于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项目
的包括但不限于小试研发、工艺验证/注册批、BE 研究等研究开
发及与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有关的经营支出。

  2、禁止用途

  未经投资方书面同意,标的公司对于本次增资所募集的资金
不得用于本协议约定的相关禁止用途。

  (四)投资款返还、优先分红权、优先受让与共同出售权、
创始股东限售与反稀释

  1、投资款返还

  本协议生效后,标的公司研发的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
型)获得生产批件之前,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①在投资方首期
投资交割完成后 2 年内标的公司仍未完成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
结合型)项目的 BE 试验并向 CDE 提交注册申报材料;②在投资
方首期投资交割完成后 3 年内标的公司未获得注射用紫杉醇(白
蛋白结合型)项目的生产批件(因监管部门原因及政策变化导致
的进展不及预期双方另行协商);③任何标的公司所拥有或使用
的核心知识产权或其他无形资产存在重大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因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合同纠纷而引发的诉讼或仲裁行为),对
标的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标的公司将要求受托研
发公司返还其收到的全部研发款。研发款返回到标的公司后,投
资人可按其持股比例收回其投资款,分配过程投资方具有优先受
偿权。


  2、优先分红权

  投资方与标的公司双方在最终协议中应规定,投资方在投资
完成后即享有全部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标的公司开
始盈利后,每年净利润的 30%应用于股东分红,投资方有优先分
配权。

  3、优先受让与共同出售权

  本协议生效后,投资方在创始股东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交
易中享有优先受让及共同出售的权利。如果标的公司创始股东拟
将其全部或部份股权权益直接或间接地出让给任何第三方,投资
方在同等的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投资方决定在上述股权转
让中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则有权但无义务在同等条件下按其股权
比例将其持有的股权权益优先售出,若投资方未实现优先出售
权,标的公司创始股东不得出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权益。

  4、创始股东限售

  未经投资方同意,创始股东不得出售股权。

  5、反稀释

  如新投资方根据某种协议或者安排导致其最终投资价格低
于本合同投资方的投资价格,则创始股东应将其间的差价返还投
资方,及/或由创始股东无偿转让所持标的公司的部分股权给投
资方,直至本合同投资方的投资价格与新投资方投资的价格相
同,投资方豁免前述补偿义务的除外。前述创始股东的补偿义务
以各自持有的股权价值为限。

    四、本次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本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星辰康健基金对外投资
项目,属于星辰康健基金正常投资经营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星辰康健基金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恒景医
药,有利于为恒景医药研发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项目
提供资金支持,确保研发项目的有序开展。另一方面,星辰康健

基金参与恒景医药增资扩股,有利于优化恒景医药的股权结构,
分散公司对外投资风险。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星辰康健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波动、投资
标的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后续交易方案、并购整合实施进度等多
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
后管理,可能面临投资失败的风险。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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