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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95 沪市 甬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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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95:甬金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31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5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江苏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甬金”)

  ●增资金额: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甬金股份”)拟以募集资金 1.5 亿元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苏甬金进行增资,其中8,668.45 万元用于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剩余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或实施募投项目。增资完成后,江苏甬金的注册资本由 3.5 亿元增至 5 亿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宜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30 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8,728,4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618,400.0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175,110,000.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全部到账,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455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华西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2月 23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江苏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于2010年11月4日设立的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3.5 亿元整,为公司募投项目“年加工 7.5 万吨超薄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拟根据招股说明书确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募集资金 1.5 亿元对江苏甬金进行增资,即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 1.5 亿元至江苏甬金募集资金专户,其中 8,668.45 万元用于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剩余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或实施募投项目。增资完成后,江苏甬金的注册资本由 3.5 亿元增至 5 亿元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事项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分别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江苏省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鹏程大道 999 号

  法定代表人:虞辰杰

  注册资本:3.5 亿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股权

  设立日期:2010 年 11 月 4 日

  经营范围:精密不锈钢板的研发、生产;不锈钢制品研发、制造、加工;不锈钢钢丝研发、制造;金属材料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冶金装备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甬金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 1-6 月(经审计)  2018 年度(经审计)

  总资产(元)      1,087,870,551.20          1,010,367,433.36

  净资产(元)      630,165,440.67            591,722,698.53

  净利润(元)      38,442,742.14            95,132,254.21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江苏甬金增资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后续公司、江苏甬金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上级分行即江苏银行南通分行将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将从公司的专户转入江苏甬金的专户。公司及江苏甬金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本次增资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江苏甬金增资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此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 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江苏甬金增资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甬金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