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君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时间安排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报酬,并授权公司相关代表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议案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 14:00 在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 268 号深圳至正高
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