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7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转股代码:191504 转股简称:艾华转股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2020年第194期公司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183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4月2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20号、2020-029号及2020-038号公告。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50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6,91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691,000,000.00 元人民币,期限
为 6 年,扣除发行费用 13,930,283.02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77,069,716.98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3 月 8 日全部到位,公司已按要求
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对公司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 [2018]8274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详见公司 2020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3)。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年化收 预计收益金额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益率 (万元)
长沙银行股份 2020 年 第 194
银行理财产 1.88%或者 47.13或者
有限公司益阳 期公司结构性 5,000.00
品 存款 3.96% 99.27
分行
参考年化收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联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益率 (如有) 交易
保本浮动收 1.88%或者
183天 无 不适用 否
益型 3.96%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3 日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签署了《长沙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具体内容如下表:
名称 2020 年第 194 期公司结构性存款
币种 人民币
产品编号 2020060194
产品性质 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结构 二元期权
内部风险评级 根据长沙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评级,本产品属于[低风险■、 中
低风险□、中等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产品
长沙银行向该存款人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按照挂钩资产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如有,下同)。
本金及利息
预期到期利率:【1.88%】或【3.96%】(年化、四舍五入并保留四
位小数,下同)。
欧元兑美元(EUR/USD)即期汇率,取自【路透 TKFE2 界面】显
示的欧元兑美元即期买入价和卖出价的算术平均值或彭博 BFIX 界面
的中间价,具体以发行报告载明的信息为准。如果届时约定的数据提
挂钩资产
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本产品说明书所需的价格水平,则由长
沙银行遵照公正、审慎和尽责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
平进行计算。
存款期限 183 天
提前到期 存款存续期内,存款人无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提前支取 本存款产品成立后不得提前支取。
募集期 2020 年 6 月 9 日-2020 年 6 月 13 日
起息日 2020 年 6 月 15 日
到期日 2020 年 12 月 15 日
观察起始日 (期初 2020 年 06 月 15 日(遇国际或中国市场节假日可能顺延,具体以
观察日) 发行报告载明的日期为准
观察结束日 (期末 2020 年 12 月 11 日(遇国际或中国市场节假日可能顺延,具体以
观察日) 发行 报告载明的日期为准
观察起始日北京时间【下午 2 点】在路透 TKFE2 界面显示的欧元
期初观察价格
兑美元即期买入价和卖出价的算术平均值。
观察结束日北京时间【下午 2 点】在路透 TKFE2 界面显示的欧元
期末观察价格
兑美元即期买入价和卖出价的算术平均值。
利息计算基础 实际产品天数/365
产品管理费用 本结构性存款管理费为 0%(年化)。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该笔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公司结构性存款。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该产品为本金保障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公司选择的产品为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风险等级低,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为益阳分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证券代码:601577)。 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万元
项目 2020年 3月 30日 2019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87,121.33 382,672.23
负债总额 148,727.71 150,491.70
净资产额 238,393.62 232,180.53
项目 2020年 1-3月 2019 年 1-12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298.88 15,588.77
量净额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
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