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2-029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9 号院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
8 号楼。鉴于疫情防控的需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
频方式参加会议。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4,130,53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6.0882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一明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73,716,073 99.7619 394,313 0.2264 20,150 0.0117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74,081,650 99.9719 28,836 0.0165 20,050 0.0116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74,098,600 99.9816 31,536 0.0181 400 0.0003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74,081,750 99.9719 28,736 0.0165 20,050 0.0116
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74,081,650 99.9719 28,736 0.0165 20,150 0.0116
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74,081,650 99.9719 28,836 0.0165 20,050 0.0116
7、议案名称:关于拟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合同并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73,930,208 99.8849 199,928 0.1148 400 0.0003
8、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74,100,700 99.9828 29,436 0.0169 400 0.0003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关 于 审 议
3 《2021 年度 128,340,587 99.9751 31,536 0.0245 400 0.0004
利 润 分 配 预
案》的议案
关于拟签署日
常关联交易框
7 架合同并新增 128,172,195 99.8439 199,928 0.1557 400 0.0004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额
度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 8 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议案 3、议案 7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博、陈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兆易创新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