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2023 年(经审计)业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67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
2023 年上市公司(含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A、B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
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
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
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
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注 何时开始从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
项目组成员 姓名 册会计师 事上市公司 在本所执 本公司提供 核的上市公司审
审计 业 审计服务 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朱大为 1994 年 1994 年 1994 年 2024 年 7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晟川 2017 年 2014 年 2019 年 2019 年 1 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 杨兰 2017 年 2012 年 2017 年 2022 年 7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 100 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天健的职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情况,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天健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吉华集团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吉华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吉华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