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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80 沪市 吉华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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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80:吉华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6-02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JIHUAGROUPCO.,LTD.

     (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新世纪大道 176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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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保荐机构先行赔付承诺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承诺: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承诺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所作出的有关承诺,具体包括: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等。

    请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认真阅读。

三、发行人发行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0,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50,000万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邵伯金和徐建初及其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系亲属邵辉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任何公司股份(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届满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1-2-2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锦辉机电、萧工集团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任何公司股份(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邵伯金和徐建初的其他近亲属徐远程、邵佰万、邵伯如、徐卓伟、鲁敏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任何公司股份(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其他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杨泉明、周火良、陈小勇、戴洪刚、殷健、陈美芬、陈柳瑛、庞明良、陆荣宝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任何公司股份(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期间届满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锦辉机电和萧工集团、实际控制人邵伯金和徐建初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泉明、邵辉、周火良、陈小勇、戴洪刚、殷健及已离职高级管理人员简卫、金小英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间届满后两年内,其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派发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若公司的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免除上述承诺的履行义务。

    公司其他63名股东辽通投资、上海大见、简卫、金小英、徐辉、周奕晓、杨1-2-3

春梅、徐江勇、陈文忠、胡柏忠、杨玉生、杨国友、应海军、顾林建、朱海江、汤闰新、陶燕青、韩国贤、沈钊明、俞云锁、俞尧忠、谷家宝、陆洪汇、汪水根、邵金瑞、罗庆华、陈观松、王志芬、蔡来生、茹国海、屠国锋、王狄炯、徐培友、高志云、姚艳艳、汪妙根、张立富、李月根、蔡关夫、楼明锋、洪术光、陈才良、朱国祥、杨再生、朱文军、茅伯先、王惠乔、缪利海、唐冬香、周海军、冯沛龙、张军成、冯金伟、胡惠素、寿正潮、毕国军、沈海燕、韩锋、李永英、张文娟、丁峰、王水英、吕凤飞、胡敏、朱建龙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任何公司股份(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

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分享。

五、主要风险因素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并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相关资料。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生产的各类产品以染料、染料中间体及其他化工产品为主,生产所用主要化工原料的价格受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市场供需变化、石油价格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较大。报告期内,生产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的经营成果有着显着的影响,并会影响到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本公司凭借市场资源、技术创新和产品品质等方面的优势,公司能够及时将原材料价格波动传递到销售价格的调整上。但是,公司若不能通过提高染料附加值以消除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现有染料制造业务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盈利水平会受到较大影响。

    (二)环保风险

    公司目前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的产品主要属于染料系列产品,在正常生1-2-4

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水、废气和废渣。

    发行人及子公司按照先进的环保理念投资建设了较为完备的三废处理设施,并按照国家最新环保政策的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对相关环保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同时,发行人及子公司亦在生产工艺及流程上积极探索节能减排的技术和方法。

但若发生突发事件或在生产流程中处理不当,公司仍存在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可能,从而增加公司在环保治理方面的费用支出。

    另外,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为了进一步达到环境保护的效果,国家和地方政府可能会颁布更新、更严的环保法规,提高环保标准,从而导致公司环保投入进一步加大,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三)宏观经济波动或国家产业政策变化造成公司业绩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生产的染料系列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纺织行业中的染整行业,分布领域广,市场容量大,但其发展受到宏观经济形势波动的影响。而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宏观经济形势受到国内外多重因素的影响,其景气程度和变化趋势充满不确定性。

    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生不利变化,而公司又未能推出有效措施予以应对,公司的未来业绩将会产生不利变化。

    (四)毛利率及净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平均毛利率较高,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8.65%、41.46%和34.45%,呈现逐年下滑态势,毛利率下降受整体宏观经济、产品价格波动及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受毛利率下滑的影响,公司净利率亦呈现逐年下滑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净利率分别为31.53%、25.25%和19.88%。未来,若下游市场需求出现景气度下降或公司不能通过提高染料附加值而消除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净利率可能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将会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到期导致净利润增长变缓的风险

    本公司下属的子公司江苏吉华、吉华江东和吉华材料均是高新技术企业,实际享受的所得税税率为15%。如果上述子公司未来不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则其将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存在净利润增长速度变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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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的总股本规模将扩大,净资产规模及每股净资产水平都将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实现需要一定周期,效益实现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绩未能按预期完全达标,公司未来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可能存在一定幅度的下滑,因此公司的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

    特此提醒资者关注本次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已经在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财务报告

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中披露了公司2017年1-3月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公司2017年1-3月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阅。

    2017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916.87万元,较2016年同期增长19.6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3.92万元,较2016年同期增长109.3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83.26万元,较2016年同期增长98.83%。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与上年同期相比均保持了增长。

    公司根据已实现的财务信息和在手订单情况,预计2017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