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一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第一节 股东 ......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1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3
第五章 董事会 ...... 16
第一节 董事 ...... 16
第二节 董事会 ...... 21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5
第一节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5
第二节 董事会秘书 ...... 27
第七章 监事会 ...... 28
第一节 监事 ...... 28
第二节 监事会 ...... 2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0
第二节 利润分配 ...... 31
第三节 内部审计 ...... 33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3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4
第一节 通知 ...... 34
第二节 公告 ...... 34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5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37
第十二章 附 则 ...... 37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由 25 名股东共同发起设立,于 2011 年 5 月 9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6699022334。
第四条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9500 万股,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CHX Mining Management Co.,Ltd.
公司住所:北京市密云县经济开发区水源西路 28 号院 1 号楼 101 室
邮政编码:1015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3,408,432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循矿业市场发展规律,不断提升技术水平,成为国际知名、国
内领先的安全矿山、数字矿山、生态矿山的规划者、研发者、设计者、建设者和管理者,为公司、股东和社会谋取最大的回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矿业管理、为矿山企业提供采矿委托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预算、审计;矿业技术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承包工程;销售、维修矿业无轨采、运、装矿业设备;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建设工程咨询;矿产勘探。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由金诚信矿业管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公司的 25 名发起人以其分别持有
的金诚信矿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认购股份公司 28000 万股的股份。
该等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各自认购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分别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认购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 17,466.03 62.3787
2. 北京赛富祥睿投资中心 2,727.20 9.7400
(有限合伙)
3. 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1,540.00 5.5000
限合伙)
4. 鹰潭金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95.88 4.9853
5. 鹰潭金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91.72 4.9704
6.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840 3.0000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认购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7. 北京星河成长资产管理中心 560 2.0000
(有限合伙)
8. 上海联创永沂股权投资中心 420 1.5000
(有限合伙)
9. 王先成 359.05 1.2823
10. 李占民 164.99 0.5893
11. 刘淑华 98.07 0.3503
12. 王慈成 89.71 0.3204
13. 王友成 89.71 0.3204
14. 谭金胜 84.12 0.3004
15. 郭大地 82.63 0.2951
16. 刘文成 82.33 0.2940
17. 张俊 79.36 0.2834
18. 路广章 79.06 0.2824
19. 李红辉 74.31 0.2654
20. 方水平 68.95 0.2463
21. 王亦成 67.2 0.2400
22. 王意成 67.2 0.2400
23. 龚清田 61.22 0.2186
24. 尹师州 60.87 0.2174
25. 强国峰 50.37 0.1799
合计 28000 100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83,408,432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
等形式,对购买或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二条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