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3-031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 号)的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开发行了 59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
发行总额 59,5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1 年 2 月 19 日起可转
换为本公司股份。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已累计转股 12,567 股,公司总股本由 165,940,059 股增加至 165,952,626 股。
本次《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5,940,059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5,952,626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5,940,059 股,全部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5,952,626 股,全部为普
为普通股。 通股。
第八十二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
第八十二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 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 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 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有关联关系的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
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股东存在关联关系,该
关联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董事会详细报告其
关联关系;
(二)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之前,董事会或其
他召集人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认定关联股东
的范围,并将构成关联关系的事项告知相关股东;
(三)股东对召集人就关联关系范围的认定有异议,
有权向召集人书面陈述其异议理由,请求召集人重新
认定,也可向证券监管部门反映,但股东行使上述权
利不影响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
(四)关联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参加讨论相关关联交
易,并可就该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交易基本情况、
交易是否公允合法等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和解释;
(五)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主持人
宣布有关联关系的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
会议主持人明确宣布关联股东回避,而由非关联股东
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六)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在扣除
关联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后,由出席股东
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其代理人依本章程第七十八条规
定表决;
(七)关联股东未就关联交易事项按上述程序进行关
联信息报告或回避的,股东大会有权撤销有关该关联
交易事项的一切决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
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