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立华”、“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2号])等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等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和《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采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投资者在2017年11月7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11月7日(T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将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拟申购价格相同的,按照拟申购价格对应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的顺序进行排序;拟申购数量也相同的,按照申购时间由后至前的顺序进行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7年11月9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将获配股票对应的认购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所对应的证券账户及股票代码,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一个配售对象只能通过一家结算银行办理认购资金的划入,配售对象须通过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办理认购资金的划出、划入。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11月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九、中止发行情况”。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7、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8、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F51 批发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
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7年10月30日(T-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
重要提示
1、中农立华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333.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2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中农立华”,股票代码为“603970”,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代码为“732970”。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IPO规则及通知中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参加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2017年10月
31日,T-5日)12:00前在协会完成配售对象信息的登记备案且已开通申购平台
CA证书。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T-4日)至2017年11月
2日(T-3日)每日9:30-15:00。
4、本次公开发行A股数量3,33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13,333.34万股
的25%。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00.3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
量的60.01%;网上发行数量为1,333.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99%。
5、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具体安排:本次发行原股东将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即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6、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网下投资者只能有一个报价,单个配售对象的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0万股。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下限为200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为10万股。
7、市值要求: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10月30日(T-6日,含当日)前20
个交易日持有的沪市非限售股票的流通市值日均值不低于6,000万元,深圳市
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网上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
上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可在2017年11月7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
申购。网上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17年11月3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8、核查材料模版请在恒泰长财网站(恒泰长财www.cczq.net或cczq.net
的“信息披露”栏目)下载,通过指定邮箱提交材料(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告“二、初步询价安排(二)网下投资者提交承诺函及核查材料”),咨询电话010-56673807、010-56673808。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1、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333.34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924号文核准。股票
简称为“中农立华”,股票代码为“60397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970”。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账户、机构投资者账户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老股转让安排
本次发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以下简称“发行新股”)不超过3,333.34
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三)网下、网上发行数量
1、预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为3,33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13,333.34
万股的25.00%。
2、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网下初始发行2,000.3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1%。
3、网上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数量为1,333.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9.99%。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确定回拨启动前具体的发行数量,并确定回拨启动前的网下和网上发行数量。
(四)初步询价时间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T-4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