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0-020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4,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利用率并节省财务费用,同时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06 号”《关于核准法兰
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7.32 元,募集资金总额 29,28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5,376.1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全部到位。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4,803.94 万元,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比例
1 年产 2.5 万吨欧式起重设备投 22,141.14 19,715.28 89.04%
资项目
2 扩建起重机关键技术研发中心 3,235.00 1,832.19 56.64%
项目
合 计 25,376.14 21,547.47 84.91%
(三)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主要投向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投资于 12 个月以内的稳健型、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也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和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4,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投向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单笔投资金额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时间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拟投资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投入,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拟投资的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变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了解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营、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内、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一事表示无异议。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