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龙集团”、“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66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2、本次发行价格 12.66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截至 2020 年 2 月 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5.68 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
时间分别为 2020 年 2 月 5 日、2020 年 2 月 12 日和 2020 年 2 月 19 日,后续发
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4、原定于 2020 年 2 月 5 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 2020 年 2 月 26 日,原定
于 2020 年 2 月 6 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 2020 年 2 月 27 日,并推迟
刊登《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2020 年 1 月 21 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周二 网下投资者(A 类投资者除外)提交电子版承诺函、关联关系核
查表及其他核查资料
2020 年 1 月 22 日 网下投资者(A 类投资者除外)提交电子版承诺函、关联关系核
周三 查表及其他核查资料(17:00 截止)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备案截止日(当日 12:00 前)
2020 年 1 月 23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周四
2020 年 2 月 3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周一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截止)
2020 年 2 月 4 日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周二
2020 年 2 月 5 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周三 (第一次)》
2020 年 2 月 12 日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周三
2020 年 2 月 19 日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周三
T-2 日
2020 年 2 月 25 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周二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
2020 年 2 月 26 日 网上路演
周三
T 日 网上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2020 年 2 月 27 日 网下申购日(9:30-15:00)
周四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20 年 2 月 28 日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周五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20 年 3 月 2 日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
周一 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点 16:00)
T+3 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
2020 年 3 月 3 日 金额
周二
T+4 日
2020 年 3 月 4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周三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重要提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74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1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
市值申购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广发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股票简称为“雪龙集团”,股票代码为“60394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雪龙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949”。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3,747 万股,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248.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498.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4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0 年 2 月 3 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为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0.475%),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2.66 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全部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 5,453,410 万股。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7,437.02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4,285.95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3,151.07 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43,151.07 万元。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在《雪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T 日(2020 年 2 月 27 日),任一配售
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0 年 2 月 27 日(T 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12.66 元/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表”中被标注为“有效”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 12.66 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 800 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 200 万股,且应为 10 万股的整数倍)。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