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3949 沪市 雪龙集团


首页 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9年4月10日报送)
二级筛选: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9年4月10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9-04-19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Xuelong Group Co., Ltd.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 21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
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 荐 人:
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二)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3,747 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
比例不低于 25%,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三)每股面值: 1.00 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 ●】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4,986.15 万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及限售安排:
1、公司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因派发现金
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
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
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
处理),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
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
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
场价格而定。上述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近亲属郑佩凤、郑菊莲、贺根林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
在贺财霖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贺财霖离职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
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承诺
的持股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
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上述期间内,即使贺财霖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
履行相关承诺。
3、公司股东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联展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因派发现金股
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
不低于发行价;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
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
(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
除息处理),本公司/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
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公司/本企业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
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
4、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作为香港绿源/联展投
资的股东/合伙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或香港绿源/联展投资回购其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香港绿
源/联展投资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不通过香港绿源/联展投资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年【 ●】月【 ●】日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
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
明书“风险因素”部分的内容全文,并应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及风险因素。本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下列提示:
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本次新股公开发行和老股公开发售方案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其股份。 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
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
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
除息处理),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定
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
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上述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
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近亲属郑佩凤、郑菊莲、贺根林承诺:自公司股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
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本人在贺财霖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贺财霖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两年
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二
级市场价格而定。上述期间内,即使贺财霖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
将履行相关承诺。
3、公司股东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联展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其股份。
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
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 不低于发行价 (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股票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
价,本公司/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
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公司/本企业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
下,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
4、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作为香
港绿源/联展投资的股东/合伙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或香港绿源/联展投资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
回购其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香港绿源/联展投资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
本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通过香港绿源/联展
投资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稳定股价的预案
如果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
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的
情况时,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10%
时,公司将在十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
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
应当在其后三十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二)公司采取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触及启动稳定股价条件时, 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