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1-092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非公开发行
限售股份部分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7,972,504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8 年 11 月 1 日,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石朴英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754 号)。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股份的发行和登记手续。本次股份发行完成后,新增 14,111,348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公司股本
由 362, 694,658 股变更为 376,806,006 股。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发行的股份中,4,236,346 股限售股锁定期为 12 个月,该部分股
份已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上市流通。9,875,002 股限售股锁定期为 36 个月,因
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该部分限售
股由 9,875,002 股变更为 17,972,504 股。该部分股份将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上
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19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 2019 年 6
月 18 日为授予日,首次授予 122 名激励对象共计 2,116,500 股限制性股票。2019
年 7 月 3 日,上述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
司总股本由 376,806,006 股变更为 378,922,506 股。限售股由 14,111,348 股变更
为 16,227,848 股。
(二)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锁定期为 12 个月的限售股
4,236,346 股,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上市后,公司总股
本不变,限售股由 16,227,848 股变更为 11,991,502 股。
(三)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 2020 年 5 月 15 日为股权登记日,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转增 151,569,002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由378,922,506股为530,491,508股。限售股同比例增加,由11,991,502股 16,788,103 股。
(四)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回购注销限售股 109,900 股。2020 年 7 月 6 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限售股解
锁 914,200 股,2020 年 7 月 10 日,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686,7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530,491,508 股变更为 531,068,308 股,限售股由
16,788,103 股变更为 16,450,703 股。
(五)2020 年 12 月 9 日至 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共
计 21,903,707 股,公司总股本由 531,068,308 股变更为 552,972,015 股。限售股
数量不变。
(六)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75,600 股,公司
总股本由 552,972,015 变更为 552,896,415 股,限售股由 16,450,703 股变更为
16,375,103 股。
(七)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 2021 年 6 月 4 日为股权登记日,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转增165,868,925股,本次分配后,
总股本由 552,896,415 股为 718,765,340 股。限售股同比例增加,由 16,375,103
(八)2021 年 7 月 5 日,2019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股份第二批限售股
解锁 1,209,390 股,2021 年 7 月 12 日,2019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股份第一
批限售股解锁 431,795 股。公司总股本不变,限售股由 21,287,634 股变更为19,646,449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718,765,34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 19,646,449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99,118,891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作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石朴英、孙伟、索晓梅、尹国英、陈玉强、田红霞、胡海鹰、石家庄老药铺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梁林涛、石家庄新荣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石家庄新弘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苏华、张海青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其于本次
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益丰药房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亦不能于锁定期内以任何形式进行质押或设置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2、若有权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规定要求的股份解除限售期长于上述约定,则其同意根据有权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和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锁定期届满后其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益丰药房《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作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李锡银、李东升、谢志刚承诺:
1、李锡银、李东升和谢志刚通过本次交易分别认购的上市公司其余 88,965
股、899 股、90 股股份(包括在股份锁定期内因益丰药房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2、若有权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规定要求的股份解除限售期长于上述约定,则其同意根据有权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和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锁定期届满后,其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益丰药房《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之限售股持有人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和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此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7,972,5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47%;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6 名;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持 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 通数量 股数量占总股 数量
本比 例 (%)
1 石朴英 2,676,393 2,676,393 0.37236 -
2 索晓梅 2,238,107 2,238,107 0.31138 -
3 孙伟 2,238,107 2,238,107 0.31138 -
4 尹国英 2,088,627 2,088,627 0.29059 -
5 陈玉强 1,847,001 1,847,001 0.25697 -
6 田红霞 1,551,286 1,551,286 0.21583 -
7 胡海鹰 1,101,648 1,101,648 0.15327 -
石家庄老药铺管理 1,010,356 1,010,356 0.14057
8 企业(有限合伙) -
9 梁林涛 966,502 966,502 0.13447 -
石家庄新荣管理企 781,188 781,188 0.10868
10 业(有限合伙) -
石家庄新弘管理企 677,950 677,950 0.09432
11 业(有限合伙) -
12 苏华 556,967 556,967 0.07749 -
13 李锡银 161,916 16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