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已于 2021 年 3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孙任靖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
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 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
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 100%。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
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 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8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50,166,6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13,328.00 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150,166,600 股,本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为 195,216,58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
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 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
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 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
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 100%。
(七)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
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 100%。
(八)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 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 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
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 100%。
(十)审议通过《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
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 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测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本议案关联董事孙任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的票数占表决票数
的 1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提高子公司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 2021 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可以在不同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公司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预计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 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新材料”)发展,促进公司硅烷偶联剂项目稳定、顺利实施及三孚新材料日常经营的稳定运转,2021 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为三孚新材料提供不超过 5 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三孚新材料当前融资成本。公司将根据三孚新材料实际资金需求分笔发放。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
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 10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票据金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
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 10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提请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 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
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 10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
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 10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 用波动,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拟与银行等金融 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
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 10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1 年度,公司及
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 亿 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 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
审批程序)。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
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