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8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
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蔡征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表决,会议同意选举蔡征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蔡征国、郭魂、崔萍,其中蔡征国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崔萍、黄华庆、陈波,其中崔萍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郭魂、黄华庆、张金,其中郭魂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华庆、崔萍、朱满昌,其中黄华庆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表决,会议同意聘任蔡征国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表决,会议同意聘任陈波、阮广学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
陈 波: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阮广学: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表决,会议同意聘任陈波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表决,会议同意聘任张金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