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睿能科技”)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在职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协议》签署时点的激励对象离职情况,调整离职人数及其回购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85,000股,并对本次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授予情况
1、2021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2、公司内部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9月2日对外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同时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9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1年11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1月5日对外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9月10日,首次授予价格为6.92元/股,向23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844,000股。
6、2021年12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1年12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2月22日对外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日,预留授予价格为7.42元/股,向3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785,000股。
(二)第一次回购及解锁情况
1、2022年8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1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回购354,0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4,000股,回购价格为6.79元/股;预留授予部分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0,000股,回购价格为7.2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25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对外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
3、2022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2年10月13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54,000股。
4、2022年10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赵健民先生、蓝李春先生、王开伟先生为激励对象,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向23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844,000股限制性股票,1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中,回购注销1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4,000股,剩余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有限制性股票60,000股尚未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因此,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21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3,404,000股。
5、2022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并于2022年11月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限制性股票3,404,000股。
6、2022年12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向3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785,000股限制性股票,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0,000股。因此,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2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82,000股。
7、2022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并于2022年12月2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限制性股票282,000股。
(三)第二次回购情况及解锁情况
1、2023年7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9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回购237,000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13,00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4,000股;公司向9名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回购41,625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9,00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625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合计回购注销278,625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70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2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8月11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对外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
3、2023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3年10月9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78,625股。
4、2023年10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赵健民先生、蓝李春先生、王开伟先生为激励对象,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向23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844,000股限制性股票,第一次回购及解锁完成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19名,限制性股票为5,166,000股。
在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中,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中,公司已回购注销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3,000股,剩余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有限制性股票18,000股尚未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另外,6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合格),本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75%,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不合格),本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0%,公司已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9,000股。因此,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209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428,500股。
5、2023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并于2023年11月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限制性股票2,428,500股。
6、2023年12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向3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785,000股限制性股票,第一次回购及解锁完成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8名,限制性股票为423,000股。
在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已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000股;另外,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合格),本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75%,公司已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625股。因此,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2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196,875股。
7、2023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并于2023年12月2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限制性股票196,875股。
(四)第三次回购情况
1、2024年5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在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85,000股,并同意对本次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本次预计回购总金额约为1,910万元,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董事赵健民先生、蓝李春先生、王开伟先生为本次回购对象,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异动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与员工签订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