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8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8月25日召开 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7名已离职的 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4,000股,其中,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274,000股,回购价格为6.79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80,000 股,回购价格为7.29元/股。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 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10,862,200股减少至210,508,20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0,862,200元减少至人民币210,508,2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2022-043)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的公告》(2022-04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 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公司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 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 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 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
2、申报期间: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10月10日(工作日9:00-12:00;
14:00-17:00)
3、联系人:证券部
4、电话:0591-88267278,0591-88267288
5、传真:0591-87881220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