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3-006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翔集
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项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次
1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2 第二条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 第二条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江苏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江苏省市场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营 业 执 照 。 社 会 统 一 信 用 代 码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000735321921B 。
91320000735321921B 。
3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年 11 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民币普通股 5,336 万股,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336 万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证券交易 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
所)。 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4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 33 号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 33 号,
邮政编码:215126
5 无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
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
动提供必要条件。
6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
7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的公司债券;
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活动。
8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9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
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 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他情形的除外。
除外。 前款所称……
前款所称……
10 第三十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 第三十一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
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 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
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 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 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
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公司应当与证券登记机构签订股份保管协议,定
期查询主要股东资料以及主要股东的持股变更
(包括股权的出质)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股权
结构。
11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 ……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所
他权利。 赋予的其他权利。
12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
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 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
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包括但不限 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
于: 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
1、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及要求 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
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
2、不通过非公允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 益,不得滥用其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它股东的利
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 益,包括但不限于:
东的合法权益。 1、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及要求公
3、不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不以 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任何方式泄漏有关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 2、不通过非公允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
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 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
规行为。 合法权益。
4、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 3、不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不以任
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 何方式泄漏有关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从事
的独立性。 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控股股东应支持公司深化劳动、人事、 4、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
分配制度改革,转换经营管理机制,建立管理 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
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职工择优录用、能 立性。
进能出,收入分配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各项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支持公司深化劳
制度。 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转换经营管理机制,
(三)…… 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职工择优录
(四)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用、能进能出,收入分配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
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 各项制度。
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 (三)……
及其他股东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