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浒墅关浒华路 8号(浒关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股数:5,04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
发行前总股本:15,120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2016年11月29日
发行后总股本:20,160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新股5,04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本
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
预计发行新股数量 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公司的
实际资金需求量合理确定。
(1)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进兴、曹连英夫妇和王泉兴、沈
根珍夫妇,股东王文浩、王锦程、苏州宝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王文娟、王永兴承诺:自兴业材料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兴业材料的股份,也不由兴业材料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兴业
材料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兴业材料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人所持兴业材料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
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兴业材料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兴业材料回购该部分股份。
期间兴业材料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公司股东苏州凯业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兴业材
料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凯业投资所持有兴业材料的股份,也不由兴业材料回购该
部分股份。所持兴业材料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兴业材料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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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凯业投资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凯业投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凯业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兴业材料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兴业材料回购该部分股份。期间兴业材料如有派发
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
应调整。
(3)公司股东苏州高新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泽厚成长
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范琦、顾志强和张波承诺:自兴业
材料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所持有兴业材料的股份,也不由兴业材料回购该部分股
份。
(4)作为公司董事吉祖明、陈亚东,高级管理人员方友平、陆
佳承诺:自兴业材料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所持有兴业材料的股份,也不由兴
业材料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兴业材料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兴业材料上市后6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
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兴业材料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兴业材料回购该部分股份。期间兴业材料如有派发股利、送股、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上述
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承诺人的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改变
或导致无效。
(5)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王进兴、王泉兴、
吉祖明、陈亚东、朱文英、马晓锋、陆文英、方友平、陆佳承
诺: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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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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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与保荐人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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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下述重大事项提示。此外,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发行人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进兴、曹连英夫妇和王泉兴、沈根珍夫妇,股东王
文浩、王锦程、苏州宝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王文娟、王永兴承诺:自兴业材料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兴业材料的股份,也不由兴业材料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兴业材料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兴业材料上市后6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兴业材料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
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兴业材料本次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兴业材料回购该部分股份。期间兴业材料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苏州凯业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兴业材料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凯业投资所持有兴业材料的股
份,也不由兴业材料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兴业材料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兴业材料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凯业
投资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凯业投资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凯业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兴业材料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兴业材料回购该部分股份。期间兴业材料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苏州高新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泽厚成长投资发展中心(有
限合伙)、范琦、顾志强和张波承诺:自兴业材料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兴业材料的股份,也不由兴业材料回购
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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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董事吉祖明、陈亚东,高级管理人员方友平、陆佳承诺:自兴业材
料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