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2-015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5号)文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54元。截至2017年10月17日止,募集资金总额561,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089,981.8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516,190,018.2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XM-008号《验资报告》。
(二)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7,868,946.80
减: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金额 214,409.00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163,000,000.00
银行手续费 1,466.00
加: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本金 213,000,000.00
理财产品收益 1,563,613.16
利息收入 411,911.71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79,628,596.67
截至2021年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291,208,599.26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69,881,283.95元,2017年募投项目新增投入7,598,158.94元,2018年募投项目新增投入65,081,991.14元,2019年度募投项目新增投入41,529,111.77元,2020年度募投项目新增投入6,903,644.46元,2021年度募投项目新增投入214,409.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因公司募投项目“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已经终止,该项目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的募集专户资金及销户前产生的利息已按规定转至基本账户,该专户余额为0。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因公司募投项目“长沙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0万套汽车车身件及50万套汽车底盘件项目”已经终止,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的募集专户资金及销户前产生的利息已按规定转至基本账户,该专户余额为0。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因公司募投项目“金鸿顺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已经结项,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的募集专户资金及销户前产生的利息已按规定转至基本账户,该专户余额为0。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
民币元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期末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 811200101360036256 59,522,937.34
司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 10526801040011229 20,105,659.33
分行 司
合 计 79,628,596.6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69,881,283.95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审核字XM-024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度全部置换完毕。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商业银行、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
2021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收回投资 期
签约方 产品名称 收益类型 投资日 到期日期 投资金额 收益 末
期 本金 (含 余
税) 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 共赢智信汇率挂 保本浮动收 2020/12/
限公司苏州分行 钩人民币结构性 益、封闭式 7 2021/3/10 5,000.00 5,000.00 33.12 -
存款 02196 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 共赢智信汇率挂 保本浮动收 2021/3/1
限公司苏州分行 钩人民币结构性 益、封闭式 2 2021/5/26 5,000.00 5,000.00 31.23 -
存款 03467 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 共赢智信汇率挂 保本浮动收 2021/5/2
限公司苏州分行 钩人民币结构性 益、封闭式 9 2021/8/27 5,500.00 5,500.00 44.75 -
存款 04460 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 共赢智信汇率挂 保本浮动收
限公司苏州分行 钩人民币结构性 益、封闭式 2021/9/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