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1-010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574,619.53 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至2020 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146,052,324.19 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2,800 万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60,000.00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3.80%。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 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经认真审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相关风险提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