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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1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日期:2021-11-26

60391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101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48 元/股(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

   回购资金来源: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将
  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公司未能全部或部分将
  上述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
  相应减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杭州文心致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杭州文心致禾”)拟在未来 6 个月内以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的
  方式减持不超过 35,170,388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9.59%。其具体减
  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
  持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云鑫”)目前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
  持计划,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
  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
  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
  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
  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
  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
  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已回购股份,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变更用途或注
  销程序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上述方案未能经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
  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
  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
  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
  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重新履行审议程序。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 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

  2、如果在此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经营层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48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

  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

  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人民币 10.48 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77.21 万股,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1.30%;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2,500 万元(含)、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0.48 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38.61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65%。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结果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七)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0.48 元/股(含)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77.2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

  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锁定,或员工持股计划未实施并全部注

  销,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后(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前        实施,全部股份授予员  未实施,全部股份注
 股份性质                        工持股计划对象并全部          销)

                                      锁定)

              数量    占总股      数量      占总股    数量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有限售条    3,103,100  0.85%    7,875,207  2.15%    3,103,100  0.86%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363,642,978 99.15%  358,870,871 97.85% 358,870,871  99.14%

总股本    366,746,078  100%  366,746,078  100% 361,973,971    100%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

  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16.88 亿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0.75 亿元,流动资产 15.16 亿元。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

  金 5,000 万元(含)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未

  经审计),回购资金分别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

  产的比例均较小。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

  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

  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地位。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

  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维护投资者利

  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同时,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激励公司核心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利

  于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可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十一)上市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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