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25,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富江南之瑞禧系列 JR1901 期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90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 2021
年 4 月 26 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一、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自公司 2021 年 7 月 6 日发布《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至本公告日,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委托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具体如下:
合作方 产品名称 类型 投资金额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实际收益
(万元) (万元)
江苏江南农村 富江南之瑞禧系 银行理财 2021 年 7 月 2021 年 9
商业银行股份 列 JR1901 期结 产品 12,500 2 日 月 28 日 191.89
有限公司 构性存款
江苏江南农村 富江南之瑞禧系 银行理财 2021 年 7 月 2021 年 9
商业银行股份 列 JR1901 期结 产品 12,500 2 日 月 28 日 40.33
有限公司 构性存款
二、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
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84,38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0.3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873,333,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3,333,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800,000,0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566 号《验资
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年产35万台减速机项目 45,000.00 38,700.24
年产160万件齿轮项目 30,000.00 11,407.3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865.81
合计 80,000.00 50,973.38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是否构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期限 类型 安排 成关联
交易
江苏江南 富江南之瑞禧 2021 年 9 保本
农村商业 银行理 系列JR1901期 12,500 1.32%- 41.25-202.50 月30日至 浮动 无 否
银行股份 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 6.48% 2021年12 收益
有限公司 月29日
江苏江南 富江南之瑞禧 2021 年 9 保本
农村商业 银行理 系列JR1901期 12,500 1.32%- 41.25-196.25 月30日至 浮动 无 否
银行股份 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 6.28% 2021年12 收益
有限公司 月29日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
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在上述投资理
财产品期间内,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
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江南之瑞禧系列 JR1901 期结构
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28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2 月 29 日
(4)认购金额:12,5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32%-6.48%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9)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江南之瑞禧系列 JR1901 期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28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2 月 29 日
(4)认购金额:12,5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32%-6.28%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9)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 成立时间 法定代 注册资本(万 主营 主要股东及 是否为本次
表人 元) 业务 实际控制人 交易专设
江苏江南 第一大股东
农村商业 2009 年 12 金融服 为常州投资
银行股份 月 30 日 陆向阳 972,639.9352 务业务 集团有限公 否
有限公司 司,无实际
控制人。
(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