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3-008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了《建发合诚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
可,计划自 2022 年 12 月 26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期间增持主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4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增持金额合计为 709.78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后续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 增持主体: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黄和宾先生,副总裁刘志勋先生、徐辉先生,董事会秘书高玮琳女士等 4 人。
(二)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述增持主体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有 占公司总股本的
序号 姓名 职务 公司股份数量 比例(%)
(股)
1 黄和宾 副董事长、总裁 15,655,500 7.81
2 刘志勋 副总裁 1,267,880 0.63
3 徐辉 副总裁 0 0
4 高玮琳 董事会秘书 4,244,630 2.12
合计 21,168,010 10.56
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均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三) 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决定对公司股份实施增持。
(四) 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股份。
(五) 增持股份的金额:上述 4 位增持主体计划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 1,000 万元。
(六) 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七) 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2 年 12 月 26 日起 6 个月内。实施
期间需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限制买卖公司股份的规定。
(八) 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披露的《建发合诚关于公司部分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二、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增持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期间增持主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增持金额合计为709.7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增持股数(股) 增持金额(万元)
1 黄和宾 副董事长、总裁 387,700 432.29
2 刘志勋 副总裁 80,400 86.94
3 徐辉 副总裁 1,500 1.59
4 高玮琳 董事会秘书 171,400 188.96
合计 641,000 709.78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序号 姓名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1 黄和宾 15,655,500 7.81 16,043,200 8.00
2 刘志勋 1,267,880 0.63 1,348,280 0.67
3 徐辉 0 0 1,500 0.0007
4 高玮琳 4,244,630 2.12 4,416,030 2.2
合计 21,168,010 10.56 21,809,010 10.88
三、 后续增持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窗口期买卖本公司股票。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后续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