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8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廊坊市安次区龙河(东
张务闸-冀津断面)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合同暂估总价为6,305.776万
元。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231天。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水
生态环境治理业务领域的优势和业绩,继续扩大公司在河北区域的业务规模。该合同的正常履行对公司当期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
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天气的等不可预计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签署完毕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廊坊市安次区龙河(东张务闸-冀津断面)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项目中标情况详见公司2018-026号公告),合同订立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合同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工程名称:廊坊市安次区龙河(东张务闸-冀津断面)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安次区龙河下游段,东张务防洪闸至龙河出境断面处。
3、工程内容:对安次区龙河下游东张务防洪闸至龙河出境断面约3km的河
道开展龙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水污染防治,保障大王务考核断面达标。通过建立生态处理系统,对龙河河道水体进行深度净化,提高河水水质,使大王务断面水质稳定保持V类。
4、合同工期: 231天。
5、合同暂估总价:6,305.776万元。
(二)合同当事人情况
1、合同签署方
发包人:廊坊市安次区水务局
承包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廊坊市安次区水务局基本情况
性质:政府部门
地址:廊坊市银河南路121号
廊坊市安次区水务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3、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学研综合楼A304室
法定代表人:汪诚文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清控人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施工总承包;销售机械设备;工程勘察设计;委托加工生产机械设备。
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4、承包人职责分工
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项目设计工作;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施工及调试等其他工作。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暂估总价:6,305.776万元。
2、工程地点:安次区龙河下游段,东张务防洪闸至龙河出境断面处。
3、合同工期:231天。
4、违约责任
承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纠正。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5、争议解决方式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6、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的签订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水生态环境治理业务领域的优势和业绩,继续扩大公司在河北区域的业务规模,若合同正常履行,对公司当期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天气的等不可预计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