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0-057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0 年 7 月 2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575,000 股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情况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预留部分股份为 1,125,000 股,由于公司实
施了2019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以公司总股本273,985,000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4,797,000 元,转增 109,594,000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383,579,000 股。
根据《激励计划》,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如发生增发新股情形,公司不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经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125,000股变更为 1,575,000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6 月 10
日为授予日,向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留部分的 1,575,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6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
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实际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0 年 6 月 10 日
2、授予数量:1,575,000 股
3、授予人数:32 人
4、授予价格:7.61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授予 占授予时
序号 激励对象及职务 的数量(股) 限制性股票 公司总股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共计 32 人 1,575,000 100.00% 0.41%
合计 1,575,000 100.00% 0.41%
二、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计划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
安排 比例
第一个解 自预留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日 50%
除限售期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 自预留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日 50%
除限售期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预留部分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0-2021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8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2020年度净利润增长不低于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8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2021年度净利润增长不低于6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通过收购行为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其经营结果不纳入业绩考核范围,需剔除相关公司的经营结果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为根据公司相关绩效考核规定由其所在部门或业务单元对其个人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考核结果与激励对象对应的个人层面系数见下表: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N) 个人层面系数
90 分(含)以上 100%
60(含)-90 分 30%+(N-60)/30*70%
60 分以下 30%
若公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59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止,公司已收到股权激励对象
共计 32 人缴纳的 1,575,000 股股票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11,985,750.00 元(大
写:壹仟壹佰玖拾捌万伍仟柒佰伍拾元整)。
(一)股权激励对象共计32人实际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11,985,750.00元,
均以货币出资,截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止已全部缴存宁波银行苏州昆山支行人民
币账户内,账号:75010122000462148。其中:股本 1,575,000.00 元,资本公积10,410,750.00 元。
(二)公司本次验资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85,154,000.00 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385,154,000.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75,000 股,中国证券登记
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383,579,000 股增加至385,154,000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薛革文先生在本次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 165,380,8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12%;本次授予完成后,薛革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不变,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变动至 42.94%。本次授予不会导致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限售流通股 193,886,280 1,575,000 195,461,280
无限售流通股 189,692,720 0 189,692,720
总计 383,579,000 1,575,000 385,154,0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集资金人民币 11,985,750.00 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6 月 10 日,根
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 总摊销成本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1,575,000 1,206.45 512.74 563.01 130.70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593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