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旅”或“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和精神,并结合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在网下投资者条件、网上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询价及配售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2、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IPO申购平台(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重要提示
1、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40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07号文核准。
股票简称为“北部湾旅”,股票代码为“60386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869”。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公共设施管理业”(N78)。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3、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
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参与询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初步询价的情形,并确保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6、本次发行规模为5,406万股,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网下初始发行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12%,即3,250万股;网上初始发行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88%,即2,156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不超过21,624万股。
根据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将协商确定回拨比例,并按上述比例调整网上、网下初始发行量。
7、符合本公告的“二、投资者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一)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需满足的条件”要求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快速导航-IPO 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网下IPO 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8、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否则其网上申购将被视为无效申购。
9、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并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非个人
网下投资者须以机构为单位报价,且所有报价只能为同一价格,所有报价需一次性提交,可多次提交,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只能提交一笔报价。
10、网下投资者的单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拟申报数量设定为400万股,申报数量超过4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单个配售对象的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25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初步询价期间为2015年3月5日(T-5日,周四)至2015年3月6日(T-4日,周五),通过申购平台报价及查询的时间为上述每个交易日9:30-15:00。网下投资者应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上交所网下IPO申购平台填写、提交其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12、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拟申购总量的10%。上述被剔除的申购数量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13、剔除上述申购量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申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如果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少于10家,将中止发行并公告原因,择机重启发行。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确定的发行价格,且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14、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其报价具体信息将在2015年3月11日(T-1日,周三)刊登的《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中详细披露。
15、发行价格确定后,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的拟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拟申购数量的乘积全额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列表
公示并着重说明,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协会备案。
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T-1日,周三)和2015年3月12日(T日,周四)的每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
(1)当某一配售对象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时,其申购数量为投资者有效拟申购数量;
(2)当某一配售对象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大于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时,其申购数量为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16、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结束后,根据网上投资者的初步认购倍数,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并在2015年3月16日(T+2日,周一)刊登的《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列示。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一、(六)回拨机制”。
本次网上申购日为2015年3月12日(T日,周四)。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在2015年3月10日(T-2日,周二)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符合《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所规定的投资者。网上申购的具体安排将于2015年3月11日(T-1日,周三)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
17、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报价的投资者数量(非个人投资者以机构为单位进行计算)不足10家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提供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
(2)初步询价结束后,申报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申报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的申报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5)申购日(T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初步询价结束后确定的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6)网上网下申购后,无法按照本公告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7)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
如出现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18、网下投资者配售具体信息将在2015年3月16日(T+2日,周一)刊登的《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详细披露。
如发行价格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发布《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明示该定价可能存在估值过高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
19、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20、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5年3月3日(T-7日,周二)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招股意向书》
2015年3月3日(周二)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电子版核查材料
T-6日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电子版核查材料
2015年3月4日(周三) 截止日(截止时间为15:00)
T-5日 初步询价起始日
2015年3月5日(周四) 初步询价(9:30-15:00,通过上交所网下IPO申购平台)
T-4日 初步询价(9:30-15:00,通过上交所网下IPO申购平台)
2015年3月6日(周五) 初步询价截止日
T-3日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
2015年3月9日(周一) 申报数量
T-2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2015年3月10日(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T-1日 网上路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