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新化股份 股票代码:603867 公告编号:2021-00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0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901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9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6亿元
2020 年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 27.2亿元
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8亿元
客户家数 529家
审计收费总额 5.7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0 年上市公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司(含 A、B 股)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涉及主要行业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审计情况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
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95
2 .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 基本信息
近三年签
何时成为注 何时开始从事 何时开始在本 何时开始为 署或复核
项目组成员 姓名 册会计师 上市公司审计 所执业 本公司提供 上市公司
审计服务 审计报告
情况
项目合伙人 姚本霞 2004年 2006年 2006年 2021年 [注1]
签字注册会计师 姚本霞 2004年 2006年 2006年 2021年 [注1]
刘崇 2019年 2016年 2019年 2021年 无
质量控制复核人 宁一锋 2008年 2005年 2008年 2021年 [注2]
[注1] 2021年度签署公牛集团、中亚股份、康恩贝等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审
计报告,复核复核金科股份、博腾制药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公牛集
团、中亚股份、康恩贝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核金科股份、博腾制药
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中亚股份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复核
裕同包装2018年度审计报告。
[注2] 2021年度,签署长城科技、甬金股份、万胜智能等上市公司2020年度
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浙大网新、甬金股份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度,签署浙大网新、祥和实业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
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
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80 万元,内控审计报酬
为人民币 30 万元,募集资金审计报酬5万元,对审计发生的差旅
费用由本公司承担。2022 年审计费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
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
等因素。 2022年度预计审计报酬用为人民币115万元(含税),其
中财务审计报酬8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募集资金审计报酬为5万元,与2021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1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请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我们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亦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