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7-048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公司拟将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25,000万元(含25,000万元)调减为不超过18,500万元(含18,500万元),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项不变。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及相关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年产20,000吨环保增塑剂项目 13,703.96 13,000.00
2 调整负债结构注 12,030.00 12,000.00
合计 25,733.96 25,000.00
注:截至2016年末,公司总负债为35,105.3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33,815.33
万元,占比 96.33%,公司短期负债占比较高,负债结构不合理。公司拟使用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通过偿还短期银行借款方
式用于公司负债结构的优化调整。
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500万元(含18,5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及相关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
(万元) 金额(万元)
1 年产20,000吨环保增塑剂项目 13,703.96 13,000.00
2 调整负债结构注 5,580.00 5,500.00
合计 19,283.96 18,500.00
注:截至2016年末,公司总负债为35,105.3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33,815.33万元,
占比96.33%,公司短期负债占比较高,负债结构不合理。公司拟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5,500.00万元,通过偿还短期银行借款方式用于公司负债结构的优化调
整。
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发行人拟用本次募集资金调整负债结构,偿还短期银行借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拟使用募集
序号 借款主体 借款银行 借款日期 到期时间 借款金额 资金偿还金
(万元) 额
(万元)
1 嘉澳环保 工商银行 2017.02.23 2018.02.22 500.00 500.00
2 嘉澳环保 工商银行 2017.03.01 2018.02.26 800.00 800.00
3 嘉澳环保 民生银行 2017.02.10 2017.10.19 800.00 800.00
4 嘉澳环保 宁波银行 2017.02.17 2018.02.06 480.00 480.00
5 嘉澳环保 宁波银行 2017.02.13 2018.02.08 500.00 500.00
6 嘉澳环保 宁波银行 2017.02.13 2018.02.12 500.00 500.00
7 嘉澳环保 宁波银行 2017.02.17 2018.02.16 500.00 500.00
8 嘉澳环保 宁波银行 2017.03.06 2018.03.05 500.00 500.00
9 嘉澳环保 宁波银行 2017.03.06 2018.03.01 500.00 500.00
10 嘉澳环保 宁波银行 2017.03.07 2018.03.07 500.00 420.00
合计 5,580.00 5,5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债务到期日时间顺序进行偿还,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债务的募集资金偿还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债务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等自筹资金先行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根据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因此,本次调整可转债拟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仅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