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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10: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6

603810: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3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9,000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3%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
      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 年 9 月 18 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 年 9 月 19 日至 2019 年 9 月 29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9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9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 80,000,000 股增加至 83,005,000 股。

  7、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注销
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23 日,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3,005,000 股变更为
82,965,000 股。

  8、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0 年 5 月 22 日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2020 年 7 月 9 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82,965,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股本
33,186,000 股,流通上市日为 2020 年 7 月 13 日。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82,965,000 股变更为 116,151,000 股。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0.84 万股(转增后)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注销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9 日,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6,151,000
股变更为 116,142,600 股。

  10、2020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 2019年度利润分派情况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将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41.9 万股调整为 58.66 万股。

  11、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确定以 2020 年 9 月 22 日为授予日,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10 万
股,授予价格为 16.0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进行了核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5 日完成了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6,142,600股变更为 116,233,600 股。

  12、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3.64 万股(转增后)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注销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6,233,600
股变更为 116,197,200 股。

  13、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并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2021 年 6 月 17 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116,197,200 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股本

46,478,880 股,流通上市日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116,197,200 股变更为 162,676,080 股。

  14、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 4 名不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74,400 股(转增后)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注销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62,676,080 股变更为 162,401,680 股;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同意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44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228.7712 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41%,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15、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 3 名不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2,92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注销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 日,注销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162,401,680 股变更为 162,348,760 股。

  16、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同意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共 49,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同意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34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1,554,08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6%;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 5 名不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 54,88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 1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登记日为 2020 年 11
月 5 日,至 2022 年 5 月 5 日,第一个限售期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达成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形,满足解除限售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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