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7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211,320.7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89,788,679.25元。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使用前述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四川丰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丰山”)增资以便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四川丰山 100%股权。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6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50,0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费用 10,211,320.7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89,788,679.25 元,上述资
金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到位,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苏公[2022]B078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现已全部到账,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号 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10000 吨 3,5-二硝基-4-氯三氟甲苯
等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 64,230.95 50,000.00 48,978.867925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000 吨 3,5-
二硝基-4-氯三氟甲苯等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丰山。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489,788,679.25 元向四川丰山进行增资,增资款全部作为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四川丰山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0万元增加至 589,788,679.25 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股权。
1、四川丰山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丰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09 月 16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强
住所:四川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街道石滨路 3 号
经营范围:生物科技研发;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农药研发、生产、销售;化工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及销售(涉及危化品的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2、四川丰山的主要财务情况
四川丰山系公司四川基地的建设主体,四川基地尚在建设中,其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9,899.31 9,970.34
负债总额 37.80 96.11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37.80 96.11
净资产 9,861.51 9,874.23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已审计)
营业收入 0 0.00
净利润 -12.72 -52.47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募集资金用于对四川丰山进行增资系基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需要,前述举措不改变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及其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四川丰山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监管。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专项意见。
上述议案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主要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作出的决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四川丰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建设内容,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提高资金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及募投项目的建设所需,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募投项目“年产10000吨3,5-二硝基-4-氯三氟甲苯等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四川丰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四川丰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建设内容,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提高资金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6日